關於車禍的流程處理 賠償及調解委員會申請

以下是車禍處理的經驗分享
車禍當下當然最簡單的就是報警請警察來畫現場圖製作筆錄,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請警方做紀錄確認有這件事發生。拍攝照片紀錄

但是警察只會做筆錄拍攝現場圖 拍攝車損部分,其他的東西如初判表(分析研判表),車禍現場圖,現場照片都要事後申請。 初判表要一個月後申請,其他的東西七天後就可以申請。

台中市道路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

1.現場圖、現場照片:事故發生翌日起7日後可申請,申請10日後可取件。(為響應節能減碳,相片除提供閱覽外,並得以自備之空白光碟申請核發)
2.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:事故發生翌日起7日後可申請,申請30日內可取件;案情複雜者,得再延長10日。
3.當事人住址:需至原處理單位或本大隊交通事故服務台臨櫃辦理。
4.取件日期計算:以申請完成隔日起算,配合交通大隊櫃台上班時間,預定取件日為假日時,則順延至上班第一天為取件日。
5.取件期限:自預定取件日起算,30天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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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損處理

車禍後車子就可以去維修廠評估維修價格,先估價之後給對方確認金額後維修,如果對方有保險公司可以處理,估價的金額就給對方保險業務員,如果對方沒有第三人財損保險,就比較麻煩了金額如果對方能接受就很好解決,如果不行就要跑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提起民事求償。

如何申請調解委員會

當您發生車禍有財損需要請求賠償時價格談不好,又不想直接上法院提起民事賠償,可以先申請調解委員會,要如何申請調解呢? 直接去車禍處理的交通隊,提出我需要申請調解委員會,交通警察會幫您填寫資料對方住址也會有,就不用填寫申請表去申請對方住址,確認資料無誤簽名之後等掛號通知調解日期,在指定地點時間前去調解即可。

車禍調解需要準備什麼嗎?

需要準備個人身分證,汽車或機車行照,印章(沒帶就簽名)

調解委員會的過程

會有所謂的調解委員跟對造人及聲請人,基本上就是去談價碼的,聲請人提出我的車損賠償價格,對造人提出願意賠償的價格,兩邊去協商看誰要讓一步或是都不讓步。成功調解就會白紙黑字寫清楚 對造人願意賠償的金額且兩方都同意金額後 會簽民上面會有字樣 放棄民事訴訟追訴權,
調解不成功 就走法院提起民事求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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